江苏多类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 民众安全感创历史新高******
中新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杨颜慈)江苏省公安厅10日召开2022年全省公安工作情况通报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刑事案件发案率、网络诈骗发案数、寻衅滋事警情等均呈现下降,江苏民众安全感创历史新高。
过去一年,江苏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质态显著提升,民众安全感达99.5%,创历史新高,42项创新做法被公安部通报、向全国推广。
江苏省公安厅负责同志表示,警方紧盯人民群众最怨最烦最恨的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2.7%,发案率下降8.5%,八类严重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在95%以上。
“通过狠抓命案侦破和积案攻坚,现行命案连续第五年全破,30起命案积案昭雪,最长的沉积时间达32年。对于命案积案,时间再长,我们也决不放弃,直到把正义追回。”该负责人表示。
通过深入开展“盗抢骗”违法犯罪侦破会战,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7%、21%,一批国宝级文物回归国家怀抱。
通过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成功斩断多条跨境非法资金通道。
对于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警方持续组织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断链”等一系列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有效封堵涉诈网站105亿次,拦截诈骗电话4.8亿次、诈骗短信9000余万条。江苏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5.3%、3.1%。
与此同时,公安持续打好社会治安整治仗,通过开展“苏安行动”,全力投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先后开展15轮治安集中清查和875次临查临检行动。平均每天5.1万名警力巡防在大街小巷,日夜守护着百姓安全,“两抢”、寻衅滋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9.9%、16.7%,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江苏警方表示,2023年,将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和责任担当,全面实施新时代强警战略,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