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中原煤城与红嘴鸥的“双向奔赴”******
平顶山市民观赏红嘴鸥。 庞秋霞 摄
中新网平顶山12月25日电 题:一座中原煤城与红嘴鸥的“双向奔赴”
记者 韩章云
“来啦!来啦!吃饭啦!”12月25日早上八点半,庞秋霞手持鸥粮准时来到平顶山的一处观鸟平台。随着一声声悠长的呼唤,原本在远处水面浮游的红嘴鸥闻讯起飞,向着她所在的位置聚集、盘旋。鸟儿们愉悦的鸣叫声,唤醒了城市的清晨。
犹如老友重逢,11月初,成群的红嘴鸥再次来到河南平顶山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当地首次发现成规模的红嘴鸥。此后,来这座中原煤城越冬的红嘴鸥一年比一年多。当地林业部门预计,今年到访的红嘴鸥最多可达6000余只。远道而来的红嘴鸥备受当地市民喜爱,冬日湖畔赏鸥成为一道风景。
红嘴鸥在平顶山白龟湖捕食。 庞秋霞 摄
今年60岁的庞秋霞,是“鹰城精灵红嘴鸥守护团队”的一名志愿者。该团队成立三年来已有70余名成员。每年冬季红嘴鸥到来后,志愿者们就会守候在红嘴鸥聚集区域,投喂食物、劝导游人文明赏鸥、用相机记录红嘴鸥灵动的身姿。
“我们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九点,下午三点到四点投喂红嘴鸥,这些鸥粮、小鱼虾都是红嘴鸥喜爱的食物,湿地中心的小岛上还会撒玉米、高粱等,供所有鸟儿食用。”庞秋霞喜欢红嘴鸥,“它们有灵性,亲人,一声招呼就飞过来吃食了。”
位于河南中部的平顶山又称“鹰城”,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煤炭储量丰富。最近十年,该市生态环境有了可喜的变化,曾经的“半城煤灰半城土”已蜕变为“半城山水满城绿”。
“鸟儿用翅膀为城市投票。”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张立峰说,近十年来,平顶山生态环境改善显著,尤其水质、沿湖生态进一步好转,这是红嘴鸥与中原煤城的“双向奔赴”。
冬日赏鸥成为平顶山的一道风景。 庞秋霞 摄
在红嘴鸥集中的白龟湖区域,为保护水质,平顶山自2016年起对湖中的养鱼网箱进行清理,取缔湖中沙岛及沿湖50余家餐馆,清理地笼、旅游快艇、采砂船等,并对注湖河流进行在线断面监控,时刻掌握上游水质情况。
为保护湖区生态,该市在沿岸持续植树造林,全面绿化周边及入湖河流沿岸。每年3月,平顶山统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并依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推进湖区禁渔,减少湖面的人为干扰。
张立峰说,为了留住红嘴鸥,平顶山向昆明林业部门“取经”,精心选购鸥粮,每天定时、定点、定量人工投喂100余公斤饲料,让红嘴鸥有充足的食物。
平顶山还出台了红嘴鸥保护方案,并与科研院校一起加强对鸟类的监测和研究。除了红嘴鸥年年到访,当地还监测到黑脸琵鹭、蓑羽鹤的身影,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黑鹳、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也频频现身,白琵鹭、豆雁、白鹭、鸬鹚更是常见。到2027年,来平顶山过冬的候鸟总数预计将达3万只。(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